全力做好市容市貌秩序維護、煙花爆竹禁放以及安全保障工作,為元宵節(jié)市容環(huán)境秩序保駕護航。
- 2023-02-18 10:02:09
見證城市發(fā)展和榮耀
搜索查找
咨詢熱線
為進一步加強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日常監(jiān)管,規(guī)范道路行車秩序,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(fā)生,營造安全有序、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《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我辦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區(qū)范圍內開展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各經銷點、維修點不得銷售、加裝遮陽棚傘及無“三C”認證的頭盔,一經發(fā)現(xiàn)一律進行沒收,并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從嚴從重處罰。
二、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年滿16周歲。因身體健康等原因導致駕駛能力欠缺的,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。
三、整治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超員、闖紅燈、逆行、越停止線、酒醉駕、占道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。
四、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須按規(guī)定在指定地方有序停放。違反規(guī)定的,拖移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,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。
五、禁止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加裝遮陽棚傘,要求駕乘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人員佩戴安全頭盔,嚴禁非法載客。
六、禁止未依法注冊登記和未懸掛有效機動車號牌的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。違反規(guī)定的,扣留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,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。
七、機關事業(yè)單位不得停放無牌證、假牌證、報廢、拼裝的摩托車;違反規(guī)定的,拖移摩托車,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。
八、對妨害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的,公安機關將從嚴追究法律責任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九、對依法扣留的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,當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提供車輛合法證明或補辦相應手續(xù),按規(guī)定接受處理;未能提供車輛合法證明或補辦相應手續(xù),一律依法按程序處理。
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(guī),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,文明行車,安全出行,共同維護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。
特此通告。
張家界市永定區(qū)交通問題頑瘴痼疾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2年4月12日
推薦閱讀
全力做好市容市貌秩序維護、煙花爆竹禁放以及安全保障工作,為元宵節(jié)市容環(huán)境秩序保駕護航。
熱門推薦
最新推薦